10.06.2009

秋.濕.基



一年之中,香港最舒服的天氣已來了一段日子。剛過了中秋節,中秋節前後這幾天,我總愛耽天,感受那天朗氣清、明月清風,實是隨手可有、人人有份的上佳享受。

晚上看着一輪明月,感嘆大自然之美,也感到一份安心,好像去到那裡,都有明月高照,不怕迷路。太陽高照的朝早和下午,因着清風送爽,也讓人可在日光下多停留,欣賞太陽給樹木和萬物鍍上的金光,美麗耀眼極了。

香港的秋、冬是我喜歡的季節。縱使看了多少感嘆秋冬蕭瑟的詩詞歌賦,我依舊每年歡歡喜喜地迎接它們。人大了,經歷多了一點點,開始明白多了一點點,卻慶幸身邊的人沒讓我沈溺在這些傷春悲秋。回想一切,還是各好友教訓的是,感恩所有的,忠於自己,努力面前好了。

謝謝身邊各好友的陪伴、安慰和開解!因着你們,讓我過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假期。


自出娘胎,每年如一,我的手腳對抗着外面的乾燥,不停出汗。

甚麼到我手都會濕,紙張會縐,字跡會化,如不理會雙手五分鐘,汗會滴下,很麻煩也很無奈。年少時,我曾無聊地歸咎爸爸,說他遺傳這個給我,害我沒拖拍。

那我爸媽是如何拍拖呢?聽說是勾手指尾的,呵呵,真浪漫!﹙希望媽不要怪我寫出來。﹚

小時候有一個很難忘的經驗,媽媽要拖我手,我說我手很濕,媽說不怕,硬要拖我。她拖我手不久,手汗就慢慢乾了。人大了回想,應該是媽媽的包容和愛讓我放鬆,手汗就自然收了。我從此就對自己說,真希望找到一個人,拖着我,我手汗就自自然然收了。

剛看完一本書,提醒我,凡事太執著在意要得到,反而得不到。放下自己,交託給天父,讓衪在人身上作工,衪總會給人最適合的,甚至多於人所求。是的,想想也是,不單是因為信仰,人常常給自己的慾望牽着走,也不是辦法。活得輕鬆輕省一點,應該會快樂一點。

最重要還是要型嘛!已經出手汗到滴水了,還要苦着臉刻刻想着所求,真老土啊!


「若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﹙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﹚

這段日子,總愛背這金句,用來激勵自己,忘記過去的傷心和過錯,重新振作。

認識和醒覺自己的過錯,面對它,總讓我難過。好友J勸說,做過的事、說過的話,過了就算了,為何要看成是自己錯呢?這樣只會令自己不開心罷了。學了一個教訓,下次做好和不要再犯就好了。

以上的開解,我大部份同意,想着想着,卻總覺得自己犯錯了,確是需要承認和面對的。只是如何面對,各人不同。我想,基督信仰是要人認清自己、認清世界、最後要認識背後那位神。

我想,也是時候,寬恕自己,與自己和好了。包容自己以往的過失,提醒自己不要再犯,對別人敏感一點,不要傷害人,提防別人傷害自己﹙無論有意還是無心﹚,就好了。

我只是人,不是神,犯錯難免,只希望以後理智小心一點,過有智慧、快樂和平安的生活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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